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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张云

    2001年4月16日至28日,我被诱骗到由北京法制培训中心和新安劳教所、团河劳教所联合举办的第一期“法制培训班”(即非法转化班),在班中,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正念不强,听信了那些已被转化者的邪悟,写下了“决裂书、保证书”及大量诋毁大法和师父的“揭批材料”,并被录像。做了对一个大法弟子来说最可耻的事,损害了大法和师父的形象。

    我对自己在“转化班(洗脑班)”中的行为深感痛悔。现在我严正声明:我在“转化班”中所说、所做、所写的一切诋毁法轮大法及师父的言行和书面文字、录像材料全部作废。我已重新回到法轮大法的修炼之路上来加倍弥补。我将永远是法轮大法的一分子,为洪扬大法贡献自己的一切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1年6月13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6/30/1267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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