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秀珍
96年我开始修炼,以后党政国家迫害大法,不让我炼法轮功,我写了“保证不炼了”。现在我声明,我写的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我要坚修大法紧随师,一修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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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9/969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