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姚佳秀
自从1999年7月20日以来,我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所作所为全部作废。从今以后,坚定修炼,紧随师父,用大法标准严格要求自己,努力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好的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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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9/969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