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桂兰
我于1999年~2000年迫于外界压力,曾签字“保证不炼法轮功”,现在认识到这是错误的。在此严正声明签字作废。我要坚修大法,跟上师父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2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9/969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