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秀娟
我在2005年1月17日~2月7日被邪恶绑架,在这期间在邪恶残酷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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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9/969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