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明
在99年7.20后,由于当时法没有学好,在政治高压下,在党的会议上违心的说了一些不该大法弟子说的话,在此,严正声明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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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2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9/969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