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罗焕新
我于九九年七。二0后,由于怕心,迫于压力,违心写下“不再修炼法轮功”的保证,现在我认识到做错了,特此声明所写的“保证”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9/969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