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韩国海
我在1999年法轮大法刚被迫害的时,向村长写了“保证”,现声明所说、所写的“保证书”作废。我要在正法的道路上精進更精進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9/969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