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辛秀环
自从1999年7月22日以来,在违背我本人意愿的情况下,由别人代笔所写下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话,全部作废!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!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9/969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