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崇秀、王崇如
从99年7月20日至2002年,不符合大法言行全部作废。和旧势力彻底决裂,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9/969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