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沈秀英
我以前所作所为,写过什么、签过字,包括我家全部亲人做的对大法对师父不敬的事声明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紧跟正法進程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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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2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9/969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