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郭娜
在乡政府的酷刑高压下,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特此声明。今后加倍努力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2月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9/969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