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淑芳
在五年的正法修炼中,我被强迫的所有签字及不利大法的言行统统作废。今后坚决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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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9/969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