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全海
我在被拘留、劳教期间,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声明作废,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9/969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