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卢淑莲、葛艳芝、李晓江、闫哲轮、刘玉容、刘淑珍、孙林、冯国义、趁淑芹、王岩义
在邪恶迫害下,所有一切不符合大法行为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0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9/969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