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苏秀珍、张秀云
99年7月30日在邪恶迫害下,按下了手印,自己知道错了,现郑重声明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9/969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