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兆艳
我曾在单位高压下,向邪恶写过“不学不炼法轮功”的保证书,现声明作废,坚修大法心不动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9/969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