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喜新
我在7.20中共迫害大法弟子时,向邪恶作出的所有“保证”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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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9/969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