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吴小旭
我以前对大法造成负面影响的一切行为全部作废!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9/969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