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宝云
我在邪恶迫害非法关押期间所写的“保证及”签名的一切东西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9/969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