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高凤岐
我于1999年向邪恶写过保证书。声明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9/969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