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何永碧
自己如果说过、写过“不修炼”的话,在此宣布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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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2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9/969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