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辉
2000年在迫害大法的时候,因为不明白真象,我代表我的妈妈、黄伯伯、黄桃秀写了“不炼法轮功”的保证书。现在明白了真象,特声明以往所写“保证书”作废!今后利用机会告诉人们大法好,弥补过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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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9/969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