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常人关力
在不明大法真象情况下说过和做过的事,我声明作废。弥补过失,支持大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9/969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