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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孔凡洋 我曾在学校的强行要求下,在老师的强制下,在“条幅”上签了名,虽然当时写的不是自己的真名,但也给自己留下了污点。特此声明:签名作废。走好以后的路,加倍弥补给法造成的损失!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3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0/9696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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