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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光兰 99年7月20日中国取缔法轮功后,厂领导找到我谈话,不让我继续修炼法轮功,由于受到邪恶因素的强迫,便随口说了一句“不炼”,特在此声明作废。坚修大法紧随师。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3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0/9696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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