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|||
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|||
![]() |
|
![]() |
![]() 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宝
我由于法学得不好,认识得不深,以前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一律作废。如在看守所里作笔录时所说的"不参加非法组织的集体炼功",还有他人背地里代写、代签的"保证书"完全无效,特在明慧网严正声明。以后要坚修大法紧随师,加倍弥补,跟上正法进程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6月21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6/30/12676.html |
![]()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