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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刘宝

    我由于法学得不好,认识得不深,以前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一律作废。如在看守所里作笔录时所说的"不参加非法组织的集体炼功",还有他人背地里代写、代签的"保证书"完全无效,特在明慧网严正声明。以后要坚修大法紧随师,加倍弥补,跟上正法进程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1年6月21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6/30/1267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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