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佩兰 我炼法轮功被人告发受迫害,它们写了“今后我不再炼法轮功”的字面保证,这些我都不承认,声明作废。紧跟师父正法進程。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2月27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0/96961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