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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佘仁澍

    近日来,在学法实修中,静思几年来走过的路,深感佛法修炼的超常与严肃,认识到自己的修炼多处有漏。2000年4月初,我曾因上访被关進监狱并判处三年劳教。在这一过程中,身心备受摧残,头部出现严重的模糊、眩晕,家属为我申请保外就医。尽管从监狱到劳教所,我一直在讲真象,从未动摇对大法的正信,但在办理保外就医手续时,由于执著于离开劳教所,曾违心的承认“上访违法了”,写过“不再上访和违背公安六条”的“保证书”。长期以来,我为自己的脆弱十分羞愧并深深自责。作为一个同化于真、善、忍的,与正法同在的生命,应该是真正无私无我的生命,是能够为真理,为众生舍弃自我而坦然不动的生命。这样的生命在任何环境下都应是表里如一的、纯正、圣洁的。想想自己,在生死关头,人心凡重,蒙混过关,实在有负师恩,有辱大法弟子的神圣称号。严正声明:我在劳教所所写的违心的文字作废。出来后,派出所人员代我写的有关我的“情况汇报”(我并不知道内容),以及报纸上所登载的未经我同意的有关我的编造文字作废。今后,我将严格按照大法弟子的标准归正自己,修去不纯的一切,走好正法修炼的路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2月25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0/9696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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