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
   
网站导航

  • 实事报道
  • 真相资料
  • 修炼
  • 技术参考
  • 专题







  • 首页 > 实事报道 > 严正声明 > 名单

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翁萍

    我于1996年2月修炼法轮大法,身心受益匪浅。真正认识到生命存在的意义,返本归真。没想到1999年7月大法遭到诬陷、诽谤、迫害,我于1999年7月21日去市信访局反映大法是好的,是修炼真善忍的,希望政府调查(用书面填表形式)。当晚就被警察拉到街道派出所,关了一夜,对我读什么“公安六条”,强制我写“不炼”的保证和交大法书,在淫威高压下,我违心的写了“保证书”,交了一些大法书。事后我心里一直很难受。终于2000年下半年,我有机会用书面形式向街道派出所表达了坚定修炼法轮大法的决心,心里很畅快。现在我觉得虽然早已用书面否定了所谓的“保证书”,但总觉得还不够,所以再一次严正声明:1999年7月21日后写过的这份“保证书”作废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2月28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0/96961.html

    关于我们     联系我们
   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