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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邓树华 在我不在家的时候,公安局未经我同意,在本人完全不知道的情况下,诱骗我的亲属代替本人写了所谓的“悔过书”,这是绝对无效的,必须作废!同时声明以前所有在压力下写的违心的“材料、保证”之类的声明全部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,一修到底,跟恩师回家!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6月19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6/30/1267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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