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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淑平 我97年学炼法轮佛法,心身受益。99年初7.20江××政治流氓集团对法轮功栽赃陷害。乡政府一些不法人员听信了一言堂的谎言,在2003年,在乡派出所的逼迫下,我在它们编造的诬蔑大法的谎言中按了手印。我上了它们的当,做了一个大法弟子绝不应该做的事,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。从今日起,把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事全部作废。以后一定要跟随师父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1月5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0/9696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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