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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琢 99年7.20后,我单位给我写的“三书”、“保证书”等全部作废。我虽然没写,叫单位写的,好象与我无关,实际我的罪更大。不但害了给我写“三书”的人,同时破坏了大法,办了损害大法的事。这都是因我学法不深、对大法不坚定、从而产生的怕心造成的。今后一定要做好师父所要求的“三件事”,加倍努力,挽回对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2月24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0/9696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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