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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亚芹 我从1999年7月20日在迫害后進京上访被抓回,在派出所和警察的压力下写了“保证书”,2000年底派出所的警察到我家拿走一本转法轮,强迫写“保证书”,交3千元钱又托人要回2千元钱,由于学法不深,非常后悔,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所写的“保证”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,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3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0/9696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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