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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焕珍 7.20开始迫害时,在重压下单位负责人和家人代写了“不炼法轮功”的保证。当时由于学法认识不够,认为自己没写就不是自己的,所以一直没有声明。通过学法认识到这也是对邪恶迫害的默认。所以声明以前不管别人代写我的什么“保证”都作废。我要坚修大法、坚信师父,跟师父回家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2月28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0/9696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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