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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陈祥武 2002年11月25日至2005年元月15日,我被县610恶警陈明海(已遭报死亡)等迫害,共坐牢52天,最后在抓不到任何“证据”无罪释放时,邪恶用欺骗手段骗取我家人替我写了一个“不修炼”的保证,为此声明过去所写“保证”作废。讲清真象,救度众生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2月24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0/9696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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