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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玉琴 2001年1月,由于上北京证实大法,被当地派出所抓了回来,劳教三年。在劳教所,我在邪恶的迫害下,由于不能在法上认识法,我在怕心和执著心的带动下被邪恶钻了空子,被动的走向邪悟,走向了大法的对立面。回来后在师父的加持下,在同修的帮助下,认识了错误,认真的学习大法。对照大法我的言行是严重的破坏大法的行为。所以在这里严正声明,以前不管是在劳教所、看守所、社区或街道等相关的场所,所有签字、所说、所做、所写的一切不利于师父、不利于大法、不利于修炼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一定要坚信师父、坚信大法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永远跟师父走,坚修大法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3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0/9696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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