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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高华
我在看守所的"笔录"、照相声明作废。如有他人代写、代签的"保证书"之类的完全无效。在修炼过程中,凡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一律作废。我要坚修大法紧随师,加倍弥补,跟上正法进程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6月21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6/30/1267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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