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铁栋
自九九年我在单位和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期间所写的保证书声明作废,向大法和尊师道歉。我会加倍弥补损失起到一个大法粒子的作用的。坚修大法紧随师!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0年2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2/25/832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