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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史宝民 我于2002年4月30日被恶警抄家时绑架到派出所,由于怕被再次非法关押,就按照恶警的要求写了“不進京上访、不传播法轮功真象资料、学员间互不联系”的保证。至今深深痛悔不已,在此郑重声明:我当时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紧跟正法進程,做好正法时期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不辜负师父的慈悲普度!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5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0/9696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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