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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连素清 当年在政府的邪恶压力下,我违心的向派出所写过“不炼法轮功”的“保证”,并交了大法书。在去教养院探视时也写了“不炼功,”还替同修写过“不去北京”的保证,回忆是自己学法不深,心念不坚定犯下向邪恶低头的错误,现声明我写过的一切不符法轮功的“保证”均作废。今后要按照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4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0/9696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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