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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洛桂香 我在邪恶迫害下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和正法要求的言行(保证书,感谢信,交款行为,申请找工作书,合格表,交照片,签字,照相,写字留笔记等邪恶安排的一切)全部作废。就按照大法,正法的要求去做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4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0/9696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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