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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柴淑珍 我在街上讲真象又被非法拘留15日,出来时让我写“保证书”我没写,可是却在手续上按了手印,这还是不符合法的要求,有做错了事,觉得很内疚,声明,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紧随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6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0/9696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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