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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梅新华

    7.20后在怕心的带动下,我将大法交到公安局,犯下了如山如天的大罪,又向邪恶违心写了“我的认识”。在此本人严正声明:这一切违反大法的行为彻底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加倍做好师父要求的“三件事”,弥补天大罪过!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2月2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0/9696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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