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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连华 在邪恶迫害的初期,警察让我签字,我配合了邪恶,并交了一本《卷二》、和炼功带一盘。由于私心没证实大法,内心一直很内疚,做了一个大法弟子绝对不该做的事。今后一定加倍弥补,讲清真象,救度众生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5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0/9696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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