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赵世勤
强迫我签过字作废。我一定跟着师父走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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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2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0/9696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