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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新英、徐东华 99年7月,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存在着私心、怕心,在严酷的环境下,不理智的把珍贵的大法书交给了当地派出所。又在单位、看守所违心的向邪恶妥协写了“保证书”、按了手印、照了相、交了身份证,在加上家人、单位、其他人替我写的“保证”和其它配合邪恶的所作所为统统作废。特此声明。以上的一切是我对师、对法的不敬,也是我学法不深、对大法不坚定所造成的,给自己的修炼留下了污点,犯下了不可饶恕的大罪。今后我会以实际行动做好大法弟子的“三件事”,在修炼中加倍弥补,洗去污点,紧跟正法進程,正念正行,不辜负师父慈悲救度之恩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2月28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0/9696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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