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小学生、刘阳
我是一名小学生,在学校的强逼下签名反对法轮功。过后很后悔。现声明签字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6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7/2/1275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