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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澳洲弟子瞿建玲

    我於2000年3月凭着对政府的信任,用宪法赋於公民的权力一一上访。抱着一颗善心回到中国,向政府反映真实情况,说一句真话:大法好!我们师父好!。结果为了这句真话,中国公安竟强行将我关押了30天。我失去了一切人身自由,我无法与任何人联系,他们拒绝我提出的一切合法要求、拒绝我要求见澳洲驻中国大使馆、拒绝要求拿到属於我私人的一切生活必须品、拒绝我用个人的钱来买生活用品。30天出狱後,公安局竟无理扣压我的护照,并强迫我写"悔过书"和强迫在他们写好的"保证书"中签字,并威胁我说,否则我将回不了澳洲。我亲身体验了所谓的"中国人权状况最好的时期"。

    当时由於学法不多,对法的理解不深,在这次回国护法的过程中,有意无意的留下了许多深感痛悔的行为。在拘留所配合了警察强迫的照相、按手印,以及在高压的强迫下在"悔过书"中写了一句:“由於自己法律知识淡薄,如果我真违犯了刑事讼诉法,我会改的,以後会做得更好”。以及在自己变异思想的带动下,在警察写好的一份:"要热爱祖国,要遵守中国的法律,不宣传迷信……"所谓的"保证书"中签了字。当时认为我并没有违犯这些内容,我也一直是这样做的,所以认为签就签吧。

    通过学法,深感自己所做的这些都不符合宇宙真正的法理。师父说:"无论在任何环境都不要配合邪恶的要求,命令和指使。大家都这样做,环境就不是这样了。"。深感愧对慈悲伟大的师父、愧对大法。邪恶之所以还在行恶与自己的变异思想以及有怕心,被邪魔钻了空子,无意中配合了邪恶。所以在此声明:以上这些有违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,今後多学法,加倍讲清真象,揭露邪恶,跟上师父的正法进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1年6月3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7/2/1275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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