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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刘伟明

    我现年55岁,于96年5月有幸得大法。在99年7月20日邪恶迫害大法开始后,在校党组织及街道政法委的逼迫下,由于自己执著心太重,配合了邪恶,写了和说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话。最近通过学习师尊新经文,认识到自己当年的做法是错误的。现郑重声明,以前所写、所说的违心的话全部作废。今后决心努力学好法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,直至圆满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2月5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0/9696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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